5月11日上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世洲教授主讲的“现代刑法的正当防卫观”主题讲座在法体楼403会议室举行,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徐光华主持。
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拉开了帷幕。王世洲教授为活跃现场气氛,回忆起当年在江西坐火车的趣事,引来同学们的一片笑声。随后,王教授进入正题,讲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与发展,该原则在西方法律中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历代思想家、哲学家的不断完善,总结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基本内涵,“罪刑法定”原则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王教授将该原则与于欢案结合,剖析案中的具体情节与存在的争议,更为详细的讲述“罪刑法定”的司法适用以及“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与限度,得出“正当防卫观以社会评价、社会道德为支撑”的结论。
王教授认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正当防卫只有在不法侵害开始后才能构成,正当防卫也必须以社会道德为依归,在社会道德的容忍度之内正当防卫才符合人性。正当防卫的关键在于“正当”,同学们必须思考正当防卫的限度如何判定的问题。此外,王教授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内外立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理论和正当防卫理论在一些经典案例中的实践,使同学们对“正当防卫”理论与观念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讲座中,王教授与同学们互动良好,同学们热情洋溢,不时提出一些个人见解,现场气氛愉快温馨。
本次讲座极具教育意义,王教授诙谐轻松、深入浅出的演讲使在场同学受益良多。讲座启迪了同学们的思维,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激励着同学们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打牢知识基础,在法学园地里茁壮成长。
(文/法学院 李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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